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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酒量不好,可以找个“代喝”,这在福建泉州可不算是新生事物了。婚宴、商务应酬,都可能看到“代喝”的身影,每场酒,他们起码能赚500元。

  春节快到了,离别了一年的亲朋再次聚首,多日未见的亲人再次团圆,未免要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叙叙旧。

  说到喝酒,让笔者想到东南网一则新闻。不久前,一款名为“e代喝”的app引来大家关注,不久后又在争议中下线了。酒量不好,可以找个“代喝”,这在福建泉州可不算是新生事物了。婚宴、商务应酬,都可能看到“代喝”的身影,每场酒,他们起码能赚500元。

  自从“醉驾入刑”后,听说过“代驾”,如今却冒出了一个“代酒”,这真正验证了赵本山和宋丹丹的小品《钟点工》中潜台词:“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有人花钱美容,有人花钱按摩,今儿我雇个好活,有人花钱,雇我陪人儿唠嗑……”

常言道:“法无授权不可为”。不用分辨,酒量不行找“代喝”,肯定不靠谱。因为“代喝”与“代驾”是两码事,绝不能混为一谈。“代喝”背后,隐藏的风险很难掌控。代喝方一旦饮酒过量出了人命案,谁能担当起这个法律责任?而代喝方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对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判断。

  需要厘清的是,当事人明知自己不能喝,非要“打肿脸充胖子”,找别人代喝,这不仅是在“烧钱”,又是一种自甘风险的行为。而作为代喝方,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别动不动把“油锅里的钱还要捞出来花”,生命亦是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珍惜。

  “e代喝”的app上线提供代喝业务,看似只是一个平台,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可一旦“代喝方”或者客户发生人身伤害,也并不意味着app方面可以规避所有责任。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e代喝”有责任对通过平台进行的活动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也需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不能任由“代喝”害人害己。总之,为了过好一个理智、安全、祥和、文明的春节,亲人也好朋友也罢,千万不要把饮酒多少作为一种虚伪的荣耀。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感情的深浅与酒量的多少,既不成正比,也没有半角钱的关系。如果非要把酒量当成衡量交友的唯一尺码,那不仅庸俗,而且涉嫌违法;如果找人“代喝”,既害人又害己,坚决打消“代喝”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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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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