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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战疫在比较短的时间即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却遭到一些西方媒体和政客的指责,其编造的理由往往是以所谓“中国以专制、集权的方式侵犯自由和人权”。

  中国战疫在比较短的时间即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却遭到一些西方媒体和政客的指责,其编造的理由往往是以所谓“中国以专制、集权的方式侵犯自由和人权”。

  反过来,在国外疫情越来越严重的时候,我们也不能理解,一些西方民众还是不戴口罩,还要去集会,甚至还要走向街头抗议,打着的旗号往往也是“自由、人权、民主”。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互相不能理解的情况?

  不能排除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较量、制度与意识形态对立的因素,也不能排除西方国家长期抱有偏见,利用疫情大打政治牌、“甩锅”中国、散播种族主义观念的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对“自由、人权、民主”的中西方理解差异的问题。全球战疫无疑为我们比较中西方社会的“自由、人权、民主”观提供了富有说服力的论据材料。

  比较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回答在今天的中国和世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应该构建什么样的自由观、人权观、民主观。现结合疫情,分别提出与这三个范畴相关的几个问题,谈自己的理解。

疫情之下谈自由:要求戴口罩是侵犯自由吗?

  长期以来,有一种相对普遍的观念,认为中国和西方确实是文化不同,西方文化的第一准则就是自由,西方人自由惯了;而中国没有自由的传统。

  正是因为中国缺少自由文化、不讲个体自由,所以在这次疫情中才能采取“封城”“戴口罩”“隔离”等措施,并迅速取得防控疫情的阶段性胜利;而西方的自由文化、大讲个体自由才导致了其应对疫情的措施无法正常实施。在此次疫情之下,我们应该好好思考下自由的话题,改变一些模糊的甚至错误的想法。

第一个问题:自由值不值得如此大讲特讲,如此受到推崇?

  在西方,答案是毋庸置疑的。西方民众对自由的推崇可能在我们很多人看来都是无法接受的,自由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信仰,成了一种终极价值。有些人可以说是已经深陷自由的原教旨主义中了,以至于可以不要健康和生命也得要自由。从他们参加集会、参加游行示威、拒绝戴口罩、反对社交距离等行为上都可以看出来。

  这里确实有中西文化在对待自由方面的不同,在中国很少有人把自由放到如此重要的地位去谈。但我们不能说中国人不讲自由,也不能认为一讲自由就是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最终追求的就是大多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自由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部分。有自由主义的自由,也有马克思主义的自由;有个人主义的自由,也有集体主义的自由。

  关键不在于是否应该谈自由,而在于应该怎么谈自由。我们不能看到西方媒体以自由和人权来批判中国,就反感谈自由,看到西方民众自由观的问题和缺陷,就批判西方自由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我们不能放弃自由这一价值理念本身,应该思考何谓真正的自由、如何追求自由这样的问题,让自由理论获得更多人的认同,才能有助于推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第二个问题:自由仅仅是个人的权利,还是应该包含责任和义务?

  西方民众所讲的自由实际上主要是指自由权,是个人自由的权利。自由之所以深入人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它被当成属于每个人的、不被侵犯的纯粹的权利。而主张自由最主要的针对对象就是政府权力,其最积极的价值就在于能够遏制政府权力对个人的侵犯和干涉。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这种追求对于最终战胜君主制、特权制,对于保障个体权利不被随意剥夺,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今天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但是,对个人自由权利的过度强调,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一方面,不利于社会的集体动员,不利于社会整体力量的发挥。在新冠疫情中,民众会以妨碍个人自由权利的名义,导致抗疫举措大打折扣,难以落地。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一些人对他人、对社会不负责任,从心底里排斥一切规范规则。自由因此会成为个人任性与随意的正当性外衣。一些人口中所谓的自由,就是不论何时何地,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任何人都不能制止他们,任何事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们自由的理由,包括新冠病毒。

  在中国讲自由,不会只讲到个人的权利,一定会同时讲到责任和义务。人之为人,为社会人,为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的人,必须面对家庭、集体、国家、社会,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责任、义务甚至传统观念,所谓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在中国,这句话被广泛认同:只谈个体权利、不讲或少讲对他人和社会责任的自由,是不可能被认可的自由。

第三个问题:自由是天然存在的,还是要靠后天积极争取?

  如果把自由理解为一项权利的话,它应该是天然存在的,至少会被理解为是现代国家在人出生的时候所赋予的,正所谓“人生而自由”。但问题在于,人从出生起就不自由,因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被动的,不是你自由选择的。自由不是本来就存在的东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如果认为自由生来就是属于我们的,是不能被别人拿走的馅饼,就必然会把自由理解为消极自由,即免于被剥夺的自由,谈论自由主要的任务就是避免它被侵犯、被剥夺。在应对疫情中,最多能够认可,为了抗疫可以暂时牺牲自己的自由,暂时让渡一部分自由。

  我们可能也比较容易接受这种观点,也认为为了今后的自由而暂时牺牲当前的自由。其实,这还是假定我们曾经拥有自由,自由是先天的存在,是实体性的存在。其实,从来就没有一些人所设想的那种完全意义的、脱离现实的、抽象的先天自由。自由实际上是一种行动,人类一直是在不自由因素中争取自由,是在必然性的各种关系中争取自由。自由只会因“不自由”的存在才有意义,才不是抽象的。我们在每一个时刻都在争取自由,都在对抗让我们不自由的因素,而新冠病毒只不过是具有更大影响力的“不自由因素”。

  就此理解,抗疫采取的举措不是要暂时牺牲自由,而是我们一直在进行的争取自由的努力的体现。也只有如此理解,我们才能认识到,配合隔离是积极自由的表征,反对隔离其实只是一种消极自由。

第四个问题:如何处理好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社会自由的关系?

  在这次疫情中,有愿意戴口罩的社会成员的自由和不愿意戴口罩的社会成员的自由的冲突。在平时状态下,戴不戴口罩是每个人的自由,爱戴不戴,互不影响,互不干涉,很容易处理。但在病毒传播的社会背景下就并非如此。如果你不戴口罩,可能会侵犯到其他人的自由,甚至整个社会之人的自由,这个时候一个人还享有不戴口罩的自由吗?就此而言,自由的限度在于,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如果需要他人承担后果和损失,那这种自由就不再是被认可的、真正的自由。

  自由绝对不是赋予每个人自由权利的事情,不是人的权利不被侵犯那么简单的事情。马克思有一句很精彩的话:“如果我们的自由历史只能到森林中去找,那么我们的自由历史和野猪的自由历史又有什么区别呢?”自由必须在与他人的自由、与社会的自由发生关系时才有意义,一个人的自由因此必须考虑到其他人的自由、社会的自由,这样我们谈论的才是人的自由,才不是“森林中野猪的自由”。西方自由论并没有处理好这个关系,归根结底是因为它过度地强调了个体自由的优先性。在中国,倒是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实际上有社会自由的考量,考虑到如何更好地保护更多人的个人自由,不容许一个人或少数人的自由带来对社会自由的损害,当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避免个体的自由在社会集体的名义下受到侵害。

  事实证明,对个人自由的过度强调往往通向极端的、狭隘的利己主义,导致一些人把他人、把社会、把政府当成个体自由实现的障碍。个人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是会出现矛盾的,但这并不是说摆脱他人、摆脱社会就能获得个人自由,个人自由的实现还是要在社会中实现、在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中实现。

最后一个小问题:自由仅仅是哲学的、涉及价值观念的范畴吗?

  我们会发现,过度地强调个体自由,还会导致自由与科学对立起来。对付新冠病毒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避免接触、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就是“待在家里闷死病毒”,这是科学,但有些人却认为封城、隔离等措施是对自由的侵犯。

  实际上,封城、隔离与自由有关联,但关联不大,与科学倒是关系更密切。违背科学讲自由,只能是反智的自由。戴口罩这个问题,需要争论的不是自由价值是否被侵犯,应该争论的是是否尊重科学。我们不能仅仅把自由当成哲学价值观,不能只信自由的哲学,不信自由的科学。

  在这一点上中国民众值得点赞,我们相信科学措施,尊重院士、科学家、专业人士的建议,做到了科学地追求自由。

疫情之下谈人权:“权”更重要还是“人”更重要?

  自由和人权经常放在一起说,在武汉刚开始封城的时候,西方媒体往往提的就是这种举措侵犯自由和人权。在西方国家疫情没有暴发的时候,这种说法似乎显得义正辞严,一下子站在了道义的制高点。

  但当西方遭遇疫情的时候,尴尬的事情就发生了,被他们认为是侵犯人权的事,他们全都做了。

  有网友编了一句话:封城,人权没了;不封城,人全没了。这句话实际上是对西方把封城、隔离这些正常的抗疫措施当成侵犯人权的嘲弄。不过也容易产生误解,好像封城真的就是不要人权了。我们应该强调,隔离恰恰是保护人权的切实举措,它不是与人权对立的措施。

第一个问题:人权属于国家内部议题还是属于跨国议题?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讲人权都不是只在国内讲,不是只针对本国民众讲,其人权一直被赋予了“国际范儿”,是超越国家的。美国一直自诩为“人权卫士”,强调“人权大于主权”,动不动就对别国人权状况指指点点。甚至有些美国民众也相信美国有义务并且有能力维护别的国家的人权。

  关于中国应对疫情措施的反人权言论,只不过是这种套路的延续。事实证明,超国家的人权,必然会沦为政治的工具,成为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别的国家的政治牌。

  中国谈论人权问题,并没有将其当成国际议题,反而强调人权事业必须按照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但面对美国长期以来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也发表了《2019年美国侵犯人权报告》,对美国侵犯人权的实况进行了揭露。这说明一点:没有一个国家在人权保障上是至善至美的、无懈可击的,用更大的精力解决本国的人权问题才是正道,总是替别的国家人权状况操心,不仅对其他国家人权事业发展无济于事,对本国的人权事业发展也毫无裨益。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而不是通过打人权牌实现自己的政治意图,才是正道。

第二个问题:“权”更重要还是“人”更重要?

  乍一看,这似乎不是个问题,道理太简单了,当然人更重要,没有人,哪有人权?没有人,讲人权有什么用?但仔细琢磨一下就会发现,西方讲“人权”,其实更重视的是“权”而不是“人”,更重视的是赋予每个人权利,却并不重视或不在乎到底有多少人实际上能够享有这个权利。人和权的关系处理不好,会出现要么为救人就得牺牲权利,要么追求权利就救不了人的思维难题。

  不讲人而讲人权,忽视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的人权,会让一些政府在保障权利的名义下,为不能救更多的人而脱责,会让民众把一些人的死亡看得没有那么重要。这就是为什么英国的群体免疫政策提出来后,可能在本国产生的质疑还没有在中国产生的质疑大的原因。西方民众还在应该把救人看作第一位还是应该把保障权利或人权看作第一位之间犹豫,他们很多时候更看重的还是政府要保障权利,主要是自由权利。这种看重权利而不看重现实的人的人权观,也会造成一种严重的后果:把本该由国家、政府承担的责任放在个人身上,由个人来承担风险。

  对比来看,中国是明确先讲人再讲权的,而且我们认为,没有人空讲权,是没有意义的。“人”更实在,“人权”略显抽象。疫情发生的时候,人就是人权,我们会努力保证人活着,不管什么人,老人、年轻人都会尽最大的力量去救,这个救治的过程本身就是捍卫人权的过程。中国政府也因此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它不只保障权利,还要拯救人,不仅提供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还要从根本上解决那些无法获得权利的现实个人的生产和生活难题,包括健康和生命难题。

第三个问题:在人权中,自由权和生命权哪个更重要?

  西方国家的人权理论,不仅制造了人和权的区分,还给不同的人权进行了排序,那就是把自由权、隐私权看得更高,把生命权和健康权忽略或贬低。实际上,在应对新冠疫情中,对政府来说,给所有人以自由的权利,更容易实现,但让尽可能多的人拥有健康权和生命权,却并不容易实现。在疫情中,政府必须把让人活下来作为人权的重点,要解决让大多数人活下来的问题,要去克服这个难题,而不是狭隘地把自由权看成唯一人权,为自己解决不了健康权和生命权找借口。

  疫情面前,没有什么比挽救生命更重要。健康权和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中国是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这与中国一直强调的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一致。在疫情期间,健康权、生命权就是最实实在在的人权,也是最大的人权。不能被别人带到沟里去,认为中国的抗疫措施是对人权的背叛,而应该认为这恰恰是捍卫人权本身的有效行动。如果我们认为健康权和生命权也是人权,而且是第一位的人权,那么也就能够理解隔离并不是对人权的侵犯,反而是对人权的保障。

第四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人权中的“人”?

  中西方关于自由和人权的理解差异,最终还是体现在对“人”的理解差异上。在西方的观念中,人首先是个人,作为个体存在。这是一个无需多想、自然而然、亘古不变的道理。西方的人权观、自由观甚至民主观、法治观都是建立在对这个“天生个人”的设定的基础上。我们当然不能否定个人的存在,而且现代社会必须建立在对个人、对个体权利的保障的基础上。

  但我们不能天然地设想人自然就是独立的、自由的,这样做只会把个人从日常的现实生活中抽离出来,从而陷入抽象的个人论之中。实际上,只有在艺术化的作品中,我们才会看到像鲁滨逊似的孤立的个人——那个独立的、孤立的因而也是抽象的主体,而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人是个人,但却是在关系中的个人,在共同体中的个人。人的自由、人权,不是通过保障个体权利就能实现的,一定要在理顺关系中,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我们讲人权,讲自由,一定不能忘记讲社会关系,讲共同体,讲国家,讲民族,讲集体。个人是社会中的人,只有在社会中才可能打造出自由的个人,才能实现具体的人权。

疫情之下谈民主:讲集中就不民主了吗?

  西方社会对中国长期以来存在偏见,认为中国不是自由民主国家。在疫情刚刚发生的时候,一些西方媒体武断地得出结论,认为武汉封城是专制中国又在侵犯自由和人权。

  实际上,中国与西方国家绝不是专制与民主的区别,只是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不同;根本不存在专制和民主之分,而只是不同的民主观的差异。

第一个问题:民主只有一种还是有多种?

  西方社会的普遍共识是,只有一种,那就是西方式民主或欧美式民主(尽管这些国家本身也不同,但基本上都互相承认民主国家地位)。西方国家就像是申请到了民主的专利,认定自己是民主的化身,其他国家就这样分分钟被开除“民主籍”,像中国这样的国家更是天然地被认为是非民主国家。他们不能认同中国的抗疫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接受中国的制度与西方制度平起平坐,他们需要为自己的包括民主制度在内的所有制度进行辩护。说句比较狠的话,对他们来说,病毒事小,中国事大,承认中国制度,承认中国,比新冠病毒本身还要可怕。

  正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天下美美与共。民主不是王子手里的高跟鞋,只有灰姑娘可以穿。我们普遍不会认为民主“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不会认为民主是千篇一律的,可以归于一尊的,不会说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主国家评判标准。我们也不认为自己的民主是最好的,是适用于其他所有国家的,其他国家应该走中国民主之路,而一直强调的是依据本国国情、经济发展状况、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等探索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我们也不会骄傲地认为自己的民主制度已经完善了、不需要再发展了,反而一直强调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改革创新。

  我觉得,那些能够认识到自己不足并不断追求学习、改变的国家才会有更大的进步,反倒那些整天骄傲地自诩制度完美、并且优越于其他一切国家的国家,必然逐渐丧失从别国的实践中学习进步的能力,最终在自我满足中停止前进的步伐。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恐怕要向西方国家学习一种精神,那就是对本国民主制度及其未来发展的自信。

第二个问题:民主议程中的政治权力一定是恶的吗?

  西方社会普遍认为,讲民主必须限制、约束政治权力,政府也被设定为是恶的,是必要的恶,成为不少人眼里“喷着火的恶龙”。所以,批判权力、批判政府成为一种绝对的“政治正确”,而且只要是批判,不管批判是否正确,都是“有理”的。西方社会一贯支持有限政府、小政府,不管政府好不好,只管让它小、让它有限,让它不干涉、不扩张。而国家力量一旦扩权,有强大的国家、强大的政府,就会被认为是不民主的。在西方社会应对新冠疫情时,有人看到的是政府权力在增强,一些游行者就提出警惕法西斯主义的抬头。权力永远是坏的,从根上就坏了,它只会留一个好的皮囊,里面的血肉实际上都是坏的,这就是阿甘本及众多的哲学家、思想家已经先天设定的基本前提,这是权力本恶、永远恶的先天设定。

  这其实涉及如何看待政治权力的问题。追求民主不能设定权力必然是恶的,人类社会在进步,权力本身却停滞不前,这怎么可能?对权力有怀疑也得有信任,没有必要的信任,就无法整合出强大的力量,在新冠疫情及类似这样的事件出现的时候就难以应对。

  中国式民主没有超验地设定权力的恶、永恒的恶,反而强调好政府,相信一定有好的政府,要努力打造好的政府。人们不是很关心政府是小政府还是大政府、是弱政府还是强政府、是有限政府还是无限政府,他们关心的是好的政府还是坏的政府,是如何成为一个好政府。我们相信权力会成为公权力,相信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下能够成为好的权力。所以在关键时刻能够建立对权力的信任,也因此能够在关键时刻依靠执政党和政府团结起来,共同战胜疫情。

第三个问题:民主是手段还是目标?

  把民主看得过于重要,很有可能会带来一种结果,那就是把民主看作目标,导致出现为了民主而民主的情况。在西方社会,我们会发现有这种倾向,形式上的民主很重要,只要程序民主了、形式民主了,不管结果如何,不管有没有、能不能办成事。

  这种形式上的民主的价值在于确实能让不同的人都发出声音来,能实现各种意见的彼此交流。但问题是不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民主,也很容易走向民粹主义,走向“钱主”“资主”,谁有钱、谁有资本谁就能作真正主宰。而且,也无法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还会导致没有人为做出的错误决策负责,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抹黑对手的状况。

  在中国,我们强调的是,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民主必须是管用的民主,我们追求的是让民主来解决问题,注重民主的结果、成效。没有人会否定民主的理念本身,人们质疑的不是民主的理念而是民主的具体实践,民主的难题不在于让人们接受这个理念,而在于如何落实到实践中,如何让民主服务于现实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不能陷入为了民主而民主的境地,将本来很有效的国家治理方式以不民主的名义一概予以拒斥,进行批判。

第四个问题:追求民主就一定要反对集中吗?

  讲民主必须要反对专制。民主的对立面是专制,这并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在追求民主的过程中过度强调分权,把所有集中社会力量、进行社会动员的做法都看作是专制,都表示反对。我们也认为,民主的对立面是专制。但我们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集中力量办大事。

  民主保障人民的意愿都能够得到反映,集中解决效率低下,解决可能会出现的大多数人没有主见、没有远见而被误导的问题。集中应该作为民主的一部分。如果我们讲中国式民主,就得讲民主、法治、领导力量、集中这几个关键词。

  事实胜于雄辩,防控新冠疫情,为“集中力量办大事”做了很好的正名。再去怀疑或否定这一优势,就难有理直气壮的理由了。我们应该看到,总有一些事情需要集中力量。集中的力量归根结底是团结与合作的力量。而且,一个国家不是想集中力量就能集中力量的。我们能够做到集中力量,是有制度保障的。集中完全可以是按法律、按制度来集中。实际上,集中力量的内含之意就是以民主与法治的方式集中,任何为了集中而置民主与法治于不顾的做法都是与之相违背的。

  我们把民主作为一种制度,讲制度,就有好制度与坏制度之分,关键是应该坚持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制度的好坏。说一种制度好,不是看这种制度宣传得好,包装得好,也不是看它在其他国家运用得好、发展得好,而是要看它是否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合,是否能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能带来自己国家的进步。正所谓“不看广告,看疗效”。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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