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是从古代的皇帝和其官员的“微服私访”演化而来的。“暗访”,也称明察暗访,是指:暗中查访的意思。微服私访是指:古代国君或其它官吏换穿一般人的便服、隐瞒身份,暗地悄悄地行于民间,了解真实情况的一种做法。电视连续剧《康熙微服私访记》已经把它演义的淋漓尽致,近几年在各地电视台连续重复播放,收视率仍然较高,深受群众欢迎,值得我们反思。
在当今“暗访”虽然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甚至正如作者说的那样:有“不够阳光之嫌,多少有点‘特务’行径”。但是,这是被现实情况逼出来的办法。因此,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实践证明,“暗访”的效果是好的,广大老百姓是拍手欢迎的。而且敢于决策“暗访”和“微服私访”的领导,大都是责任心强,有作为的领导干部。
为了说明“暗访”应当缓行的理由,作者在自己的这篇文章中说:“据我所知,在现体制下,我们有各级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组织部、反贪局、还有各色巡视组、督导组、绩效办等等,专司侦察办案、执纪治党、考察干部、业绩评估的部门多了去。他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职权,堂而皇之的履职尽责,做好该做的工作”。笔者以为,这是作者过高的估计了目前我们一些地方党政机关的执法执纪效率。正因为我们设置了向作者列举的多了去的执法执纪机构,才造成了他们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之间推诿、扯皮,见利益就上,见困难就让的不良风气。所以,在现在的体制和机制下,时常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暗访”是非常及时和完全必要的。
再一个就是,现在一些不廉洁和腐败行为已经开始转入地下的会所等隐蔽的地方进行活动。且大都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如果只靠执法执纪部门按部就班的监督是发现不了这些不廉洁和腐败行为的。“暗访”和“微服私访”起码有以下作用和好处。一是有威慑力,执法执纪效率高,这也是作者认同的。二是比较好的解决了执法执纪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和互相扯皮的问题。三是促进了党政机关深入基层,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四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欢迎这种行之有效的做法。
我不敢断言“暗访”和“微服私访”是否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但是,起码它不是什么坏传统。无数事实证明,“暗访”和“微服私访”的害处不大,而且利大于弊,值得我们推广和使用。所以,“暗访”和“微服私访”还有存在的必要,短时期内还不能退出历史的舞台。所以,呼吁“暗访”应当缓行,为时尚早。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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